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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查处两起损毁道路阻碍重点工程实施案件
浏览次数:1376作者: 舒城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05-13

    近日,县公安局重拳出击,连续查处两起以损毁道路路牙石及破坏道路绿化带等方式阻碍重点工程施工建设的案件,行政拘留2人,有力保障了县重点工程S317线舒五路升级改造工程和G206线南关桥至马河口街道段升级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

    自2016年4月初开始,违法行为人程某武(男,1967年2月出生,城关镇永安村人)在未获得允许的情况下,为进一步开发其所经营的某食品乳品有限公司所在地块的商业价值,擅自进行开挖施工,修建S317线通往其公司的道路,并对S317线相应路段的部分路牙石造成大面积损毁并占用公路绿化带,在此过程中,程某武不听从政府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劝阻,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2016年5月8日下午,G206线南关桥至马河口街道段慢车道、人行道、道排工程、绿化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违法行为人许某红(女,1981年12月出生,城关镇双丰村人)为了即将购置的出租车能够方便进出自家车库,将经过其家门前的G206线辅道铺设工程项目在建绿化带的路牙石损毁,致使工程建设进度受阻。

    上述案件发生后,县局高度重视,迅速指令城南派出所介入调查,要求针对当前极少数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重点工程的施工建设进行阻挠和破坏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全力保障县重点工程的建设。经过办案民警的高效有力工作,迅速查明了涉案违法事实。5月4日,以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给予违法嫌疑人程某武行政拘留拾日的处罚。5月9日,以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给予违法嫌疑人许某红行政拘留伍日的处罚。

    上述两起案件的快速有力查处,在当地造成强烈的反响,有效震慑了企图以阻碍工程施工满足一己私利的违法行为。下一步,城南派出所在县局指示下,将围绕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施工项目所在地镇、村的配合下,对工程沿线可能影响施工建设的矛盾隐患进行细致排查;二是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工程沿线企业、商户、村民家中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争取理解和支持;三是对阻挠、破坏重点工程施工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严肃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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