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治建设 / 依法行政
严把征兵考核关 依法督促应征人员注销重户
浏览次数:31559作者: 舒城县公安局 调研室 谢舒宁   发布时间:2016-09-06

   自2016年度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开展以来,舒城县公安局干汊河派出所民警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对应征青年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户籍信息及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核查。在核查中,该所民警及时发现应征青年胡某某有重户问题,并督促其删除了在滁州市定远县的户籍。

   8月19日上午,干汊河镇征兵考核小组对辖区龙山村马店组应征青年胡某某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在调查结束后该所副所长王辉根据胡某某提供的主要社会关系信息,查询到胡某某外祖父孟某伦、外祖母刘某珍户籍在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在对孟某伦、刘某珍信息进行进一步查询时,民警发现孟某伦家庭成员登记中有外孙一项,而外孙姓名与胡某某仅有一字之差。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民警注意,民警立即调取了该人口信息,该户籍信息出生日期及姓名虽然与胡某某信息不同,但从照片可以肯定是同一人。王辉立即将这一信息向干汊河镇征兵考核小组及县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根据县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指示,王辉与胡某某及其家人见面,在证据面前胡某某及其家人承认,胡某某刚开始在定远县随母入户,2009年其母孟某户口迁移至干汊河,胡某某家人为胡某某变更了出生日期等信息后重新办理了入户登记,而胡某某在定远的户口并未删除。

   该所根据调查情况并征求胡某某本人意见,立即向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西城派出所发出协助函,希望兄弟单位配合删除胡某某重户并对其本人及亲属进行政治考核。8月23日,在第一轮征兵考核工作告一段落前,该所收到西城派出所回函,回函称已依法删除胡某某在其辖区户籍并出具了相关人员的无违法犯罪前科证明。(舒城县公安局 谢舒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