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以来,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新《行政诉讼法》施行,案件增长迅速。为积极顺应改革大局,应对案多人少矛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舒城县法院向县委政法委请求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得到县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8月1日,在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下,将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在舒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由审判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驻守中心坐班调解,与全县各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对接,对矛盾纠纷进行引导、分流、多元化解。目前,舒城县诉调对接中心自正式运行以来共接待群众100多人次,采取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10余件。
8月12日,舒城县法院收到一份关于抚养费纠纷案件的诉状,原告李某某只有2岁多,而他状告的正是自己的母亲王某。原来,原告的父亲李某和母亲王某都是年轻的90后,两人同居期间生育了一名男孩,即李某某,但双方当时都未达到法定婚龄,故至今未领结婚证。王某经常离家出走,对幼子不管不问,经济上不给一分钱,生活上毫不关心,一气之下李某将王某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王某依法支付抚养费。该案在登记立案时,立案庭法官感觉本案调解机率较大,便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在当事人同意后将纠纷引入诉调对接中心,经过中心调解员从情、理、法多方面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都意识到自己的不足,纷纷表示愿意和解,该抚养费纠纷案仅用了几天时间就得到了圆满化解。“多亏了法院的调解机制,这么快孩子的抚养费就有着落了,”李某由衷感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