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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调研舒城“两项专项”工作
浏览次数:2175作者: 舒城县检察院 刘为东   信息来源: 舒城县检察院发布时间: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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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六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耀辉一行莅临舒城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检察机关 “两项专项”工作(集中整治和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舒城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调研会上,该院李和平副检察长从五个方面汇报了规范司法深化年专项开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规范思想认识;二是强化教育,筑牢规范思想防线;三是深化检查,巩固规范整治成果;四是强化落实,增强制度刚性约束;五是严格执法,建立常态评查机制。随后,徐志远副检察长从四方面汇报了集中整治和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吃透精神,强化领导;二是强化措施,循序推进;三是突出案件查办,助力精准扶贫;四是加强预防宣传,坚持惩防并举。

听取汇报后,石耀辉副检察长对该院“两项专项”工作给予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作了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强化专项工作。随着司法改革的全面铺开,基层工作面临的事情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担子也越来越重,广大检察干警要继续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抓重点、顾全面,把业务开展和规范要求同时抓紧抓好。二是要进一步固化专项工作。执法档案的建立、评查机制的推动,都是制度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工作,要把工作落实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把日常性工作纳入到制度化轨道上来,以制度强化和保障规范工作长期落实,做到不因人、事的变化而变化。三是要进一步深化专项工作。扶贫领域专项工作是自上而下的宏观性工作,也是基层现状的客观需要,专项工作为期五年,时间久,涉及面广,要从系统、行业入手,把被动接受与主动作为相结合,不断将专项工作向纵深推进,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作为,作出应有的贡献。(舒城县检察院 刘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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