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凌晨,舒城县公安局巡防大队民警在巡逻执勤时将涉嫌吸毒的陈某和曹某洁二人抓获,后移交城关镇城南派出所处置;对此,该所负责人高度重视,克服辖区警务工作繁忙的困难,立即安排民警查办此案。
在查办此案中,该所民警将违法嫌疑人陈某和曹某洁带至办案区,并对二人进行尿液检测后发现尿液检测结果均呈阳性,在检测报告面前该二人对自己吸毒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询问过程中,民警了解到该二人长期出入KTV等娱乐场所,无正当职业,社会关系复杂,有吸毒史并被公安机关处罚过,其中曹某洁才刚满十八岁,陈某二十岁。在民警的教育下,该二人都表示痛改前非并配合办案民警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吸毒违法行为的全部过程和细节。
鉴于陈某、曹某洁二人多次吸毒,最终经县公安局依法裁决,对陈某、曹某洁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2日和10的处罚,从而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辖区内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丁传胜 许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