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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立足源头化解 把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
浏览次数:3810作者: 舒城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12-09

“现如今,我们这儿吵架声少了、邻里见面打招呼多了,住得也踏实了”每当说起这些变化,来自安徽省舒城县山七镇杨岭村石堰组居民刘传胜脸上一片喜悦。

山七镇位于该县西南山区,为大别山余脉,山高岭大,这儿砂石、渔业、林木等多样的自然资源形成了社情民意复杂性,纠纷与案件不少,此前,该镇曾有“西南好讼”的说法。

近年来,舒城县公安局山七派出所在“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活动中,紧紧立足矛盾纠纷“不出镇”理念,积极探索符合山区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渠道,并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多元矛盾化解调处工作机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5月15日,山七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谢塝村民韦某报警称:其家中盖房,遭到了邻里王某的阻拦。民警至现场发现系韦某与王某存在宅基地纠纷。由于矛盾一时无法化解,民警在平复双方情绪后,联系到镇国土管理所,并将该矛盾纠纷作移交处理,不到一周,韦某和王某在国土管理所工作人员调解下最终握手言和。派出所在出警现场后无法调处或一时无法调处的纠纷类警情,按照矛盾纠纷的类别进行划分,及时移交政府相关主体职能部门进行调处,形成“矛盾纠纷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调解机制。

“这样及时将警力从一般矛盾纠纷中解脱,也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警力不足的难题”山七镇分管政法工作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吴超向记者介绍,曾有一段时间,频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让派出所疲于应付、无法及时深入的去化解,往往是一个矛盾纠纷调解,过一段时间有重新发生新矛盾。为此,派出所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制定出台《山七镇主体责任部门落实一般矛盾纠纷分类调解细则》,对标对表落实矛盾纠纷类别,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就地化解,不予推辞。

对于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光凭派出所一家“单打独斗”,很难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派出所往往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由镇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拧成一股绳,协作调解效果会达到最佳状态。

7月25日,该镇一村民在村卫生室治疗过程中不幸死亡。派出所在出警后及时将相关情况向镇主要领导汇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牵头,成立了由派出所、综治、司法等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合调解专班,对纠集的死者亲属进行安抚,并迅速召开协调会对该重大矛盾纠纷进行妥善处置。通过多方努力,成功将死者送至殡仪馆,引导死者亲属依法维权。

像这类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的效果是十分明显的。今年以来,就化解医患类、交通事故类等各种重大矛盾纠纷达5起,未发生一起涉访涉诉案件,也未发生衍生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

矛盾纠纷隔代传、多年难解难结、积怨深是山区疑难矛盾纠纷的特点。往往矛盾纠纷发生在亲兄弟、邻里之间,老矛盾未解决,新矛盾不断,一旦稳控不了,很容易发生民转刑案件,甚至发生重大恶性案件。

10月中旬,山七派出所多次接到施某与施某某叔侄二人的报警,两家因为宅基地、围墙等种种原因多次发生矛盾,且矛盾已持续多年。该镇安排一名副镇长牵头,由派出所、国土所、司法所、综治办、街道居委会成立会商调解工作小组,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厘清两家关于土地、宅基地等焦点问题,同时安排相应的“法律明白人”进行劝导,通过十余次寻根溯源、上门沟通,最终耐心化解了叔侄长达十二年的积怨,促进了邻里和眭。

矛盾会商机制有效的调动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积极性,让大家有“抱团取暖”和“相互帮助”感觉,使得“大调解”氛围更加浓厚。

山区的矛盾纠纷往往是一块地、一颗树、一句话等引起的,大部分村落离街道较远,有些群众很少报警,但矛盾隐患依然存在。为有效化解此类矛盾,山七派出所积极发挥村、组、知名人士的“乡情”优势,发挥基层治保会职能作用,对于一般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处理,必要时候由村委会、村民组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解决。同时,派出所每月召开治保会,要求村、街道包片干部对所在村的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汇总,最后提交镇治保大会商讨,由综治部门进行分类、下派处理。

11月22日,在山七镇月治保大会中,一村治保主任提出辖区学校有接送学生车辆存在超载现象。会后,派出所主动进行摸排,对该校接送学生车辆超载情况进行查处,并移交交管大队进行处理,消除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

“矛盾纠纷的提前化解,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还消除了一批潜在的安全隐患”山七派出所所长曹剑给记者翻看了镇治保会记录本,上面罗列的问题正在逐一落实,并留到下次治保会对所列问题予以一一通报。

今年截至11月24日,通过对矛盾纠纷的化解,派出所纠纷类警情下降了16%,治安案件下降了13%,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100%,无一起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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