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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新实践 乡村治理再创新
浏览次数:1994作者: 舒城县干汊河镇   发布时间:2020-06-01

2016年以来,干汊河镇党委政府立足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以实践“枫桥经验”为指引,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为抓手,以建设“实力、活力、魅力、富裕、平安”干汊河为目标,不断创新理念、充分挖掘潜力,有效整合镇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的专业调解力量和村居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民间调解力量,打造了一整套便民利民、低成本高效率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高站位、强保障,构筑“三调一体”新平台

2016年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干汊河镇加强警民联调实施村干轮岗工作方案》,实施村干部到公安派出所轮岗加强警民联调工作。建立1+1+2+N的警民联调工作模式,即,正常工作日时间内,警民联调室内有1名专职调解员、1名公安民(辅)警、2名村干部、若干名富有调解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关系人参加,充分整合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的专业调解力量和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其他社会人员组成的民间调解力量。明确了镇“警民联调室”受案范围、案件移交、工作职责、回访跟踪等工作流程,确定了轮岗村干部“协助参与日常警情处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熟悉调解法律法规,掌握调解程序方法”等工作目标。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融为一体,构筑坚实的工作平台,探索基层矛盾多元化解调处新机制。

二、抓规范、谋创新,打造“警民联调”精品牌

2017年配套出台了《干汊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为主调解工作的通知》,强化了村(街)干部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主体作用,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隐患排查、纠纷化解和矛盾调处等进行了规范要求和考核标准。设立了村(街)干部调解工作责任金,责任金实行绩效考核,按事月积分,按分年兑现。“村为主”调解工作机制的建立,调动了村(居)干部抓群众矛盾排查化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了了村级调解的工作重点,和“警民联调”村干轮岗机制相互补充、有效衔接,让广大群众遇事有人管、有地管,丰富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萌芽”枫桥经验新内容。我镇在基层治理中不断探索的干汊河特色,正逐步成为“警民联调”的精品牌!

三、挖潜力、求发展,实施“警务通达”工程

警民联调村干轮岗和“村为主”调解的有益实践和成功实施,坚定了我镇秉持创新理念加强乡村治理的信心和步伐。在持续的调研和总结后,我镇适时推广实施“警务通达”工程,围绕群众需求、立足政法工作需要,统筹加强镇、村两块阵地建设和制度保障,即:在村级,实施“一村一警、村所联动”新模式,加强“村为主”调解职能。派出所民警包片到村,村营长为警务协管员,村村建立“警务室”,完善村级综治中心场所建设,全面提升了村级调解的效率和公信力,彻底打通了警务服务“最后一百米”;在镇级,采取1+2+2+N模式,继续完善以警民联调村干轮岗为主要内容矛盾调处机制,由镇综治中心牵头,确保警民联调室有2名政法工作人员(其中派出所民警1名、司法所专职调解员1名),2名轮岗村干部,同时以镇组建由若干名有调解工作经验参与的志愿者队伍。依托QQ警务室、微信平台、治安视频监控等多个渠道完善信息联络共享平台,完成社会治安管理线上线下全覆盖。建立涉及群众警务从家到村、从村到所的双向直通快达保障机制,实现了全镇社会治安“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从尝试村干轮岗加强警民联调,到落实“村为主”调解责任主体,到实施“警务通达”工程统领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路走来,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轮岗村居干部和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相互学习,密切配合,有效化解了全镇各类矛盾纠纷592件,重大矛盾56件。特别是瀚文厂欠薪、梅某某进京访、4.24善后、12.5学生非正常死亡等许多社会关注度高、难度大的案件通过这一机制成功化解处置,既有效避免了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群众的切实利益,又提振了我们的信心勇气。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17年专职调解员高先友同志被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联合表彰为“警民联调”优秀人民调解员;2018年干汊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高院、司法厅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干汊河派出所被省公安评为“省十佳优秀派出所”;2019年4月市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会暨治安管理现场会在我镇召开;2019年干汊河派出所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12家“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称号。(卢贤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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