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0日上午,应南港镇鹿起村两委和当事人孙某的申请,南港司法所所长与另外一名工作人员一起赶到鹿起村部,对一起人身损害赔偿引起的纠纷开展调解。
2023年6月9日,因机插秧工作的需要,鹿起村两委安排孙某等另外几位村民为插秧机运送秧苗,孙某在运送秧苗的过程中不慎从电动三轮车上摔下至头部受伤,孙某被送往县医院住院医治,共用去医药费近肆仟元。后孙某与鹿起村就其伤后处理一事发生分歧,双方共同申请南港镇调委会给予调解。
在鹿起村调解室,所长分别对孙某和鹿起村主任进行问话并制作了笔录,通过调查了解对事件经过及双方的诉求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之后所长通过“背靠背”和“面对面”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说服和沟通。指出鹿起村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项目;对孙某的合理诉求给予支持,对于其不合理的诉求给予答疑解惑做通其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
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一上午的辛勤工作得以成功化解,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