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多元化解纠纷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做好各类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3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8043件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
一是完善解纷体系。构建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四级网络”,形成了“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引领,乡镇村(社区)人民调委会为主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全县已建立1个县人民调解中心、22个乡镇调解委员会、425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和1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个行政调解指导中心、1个非诉讼服务中心。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整合各方资源,推进诉调、访调、检调对接。从县域实际情况出发,立足新站位、新职能,加快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力量搭建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每年举办全县人民调解政治业务培训班,每三年对全县人民调解员轮训一次。组织开展“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开展人民调解调解技能竞赛、年度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和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质量评比等活动。乡镇调委会每月借助矛盾纠纷分析例会,通过以会代训、分享调解经验、学习法律法规等方式,开展调解业务培训。现有人民调解员2178人,调解信息员2409人,专职人民调解员390人,全县8个律师事务所86名律师和12个乡镇法律服务所4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已与425个村(社区)人民调解调委会全面对接,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专家在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根据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好中选优等方式,县司法局决定选聘王明清等33名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为全县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政策和专业支持;对全县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把脉问诊”,提供专业处理意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直接参与调处。
三是狠抓矛盾纠纷化解。紧盯基层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主动排查、主动化解,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聚焦重点工作、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落实研判到位、排查到位、化解到位、报告到位,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以高质量调解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高水平安全。扎实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彻底排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全县各级调解员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再进行严密排查,尤其是春节将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可能引发上访的不稳定案件进行重点关注、做好排查登记,对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主动联合多部门共同调处,对排查出来尚未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了梳理归类、对风险等级分析研判,提出了有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切实把引发本辖区不稳定的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打造工作新亮点。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不断创新和树立调解品牌,努力营造“法为上、礼为先、和为贵”的良好氛围,有效降低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几率。一是设立“百姓评理说事点”。在村(居)委员会、集贸市场、小卖店等人群聚集密集地开展设立评理说事点工作,进一步延伸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末梢”,激活人民调解新活力,让更多的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目前全县共设立425个“百姓评理说事点”,化解矛盾纠纷580余件,开展法律宣讲450场次,受众30000余人次。二是试行“老公亲”调解工作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从老党员、退职村干部、中心组长等德高望重人士中遴选“老公亲”,着力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自2022年在千人桥镇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共选聘“老公亲”57名,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62起,排查矛盾隐患60余件。三是推广“作退一步想”工作法。为将“作退一步想”工作法融入到基层人大工作中,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和人大代表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作用,自2022年开始,在张母桥镇开展有关试点工作,为探索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