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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司法局:立足法治宣传 护航消费维权
浏览次数:713作者: 舒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近年来舒城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法治保障职能,积极探索和完善消费维权新途径,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消费市场和谐有序。

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年初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纳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列入年度全县重点普法目录。积极推进“指尖”普法,利用微信群、微信小程序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相关主题标语、文章、视频等,开展多维度、全方位、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3.15”和“12.4”宣传日活动期间,在县法治文化广场举办了集中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举办法治宣传文艺演出。“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县各地各单位共举办街头集中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0多场次,展出法律法规宣传展板140多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和法治文化宣传品3万多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00多人次。县司法局和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办普法专栏电视节目《法在身边》,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普法活动。发放民法典宣传材料6000余份,举办法治讲座、专题普法等活动50多场次。同时,将消费者维权普法对象扩大至生产者和销售者,依托“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帮助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督促企业规范生产、销售行为,从源头上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防线。全县八家律师事务所为23家商会提供法律咨询及相关法律业务,同时结合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法治体检“法律三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指导,组织对调委会的调解人员进行业务等培训。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职能优势,为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提供帮助,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加强对调委会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指导、引导和服务。广大调解人员能够及时对纠纷发生的事实及当事人双方的争执焦点进行分析,通过电话沟通约谈双方当事人,为当事人双方提供协商解决的平台,及时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节约了司法成本,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压力。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积极介入消费者权益纠纷,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做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两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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