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治建设 / 执法司法
视频巡查 舒城公安迅速处置一起校园纠纷
浏览次数:1381作者: 舒城县公安局 调研室 谢舒宁   发布时间:2016-06-22

    舒城县公安局干汊河所认真落实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强化治安重点场所巡查管控工作,快速发现、快速反应,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2016年6月15日11时许,该所视频监控巡查员进行视频巡查时发现在干汊河镇中学对面老挎商店门口两名社会青年在此徘徊。巡查员立即拉近监控探头对两人进行观察。11时20分,干汊河中学放学,其中一名女性青年迅速迎向从校内出来的两名穿同款上衣的女学生,三人交头接耳后又迅速围向另一名骑电瓶车的女生。监控中女青年上前拽住该女生的电瓶车车把,几人有明显争执的现象。综合以上情况,巡查员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内学生勾结校外青年报复同学的警情,巡查员立即向所领导汇报。该所负责同志一边安排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一边要求巡查员继续进行视频跟踪。

    11时22分,女青年骑着该女生的电瓶车,两名穿同款上衣的女学生要挟着该女生向舒晓路方向行走,另一名男青年骑着一辆踏板摩托车紧跟其后。11时27分,根据视频跟踪信息,该所民警在干汊河中学向东200米处找到了这几人。经现场询问,骑电动车女生叫汪某香(17岁,干汊河中学高二学生)、两名穿同款上衣的女生分别叫郭某、张某,三人是同班同学,另外一男一女两名青年是郭某找来教训汪某香的。随后民警将几人带回派出所,经详细了解:15日上午课间,郭某与汪某香在打闹中相互掀扯对方衣裙,因汪某香动作幅度较大造成郭某走光,在同学的哄笑声中郭某要求汪某香道歉,再遭到汪某香拒绝后郭某遂电话联系其朋友王某(男,19岁,合肥人)、孙某某(女,22岁,江苏人)欲乘中午放学时教训汪某香。

    鉴于此事未造成任何后果,民警对郭某、王某、孙某某等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郭某和汪某香之间的矛盾进行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可能引发暴力案件的校园纠纷,因该所视频巡查及时、发现得早而得到妥善化解。(舒城县公安局 谢舒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