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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公安侦破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件
浏览次数:1629作者: 舒城县公安局 调研室 谢舒宁   发布时间:2016-08-08
近日,舒城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迅速查清并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件。
    201683日,该所接到报警称:在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张某因感情纠纷持刀准备伤害女友徐某时被群众控制。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至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将现场相关情况向所负责人和局领导进行了汇报。由于该局刑侦大队正在开展城区打防控专项行动,无暇抽出警力,加之该起案件的嫌疑人个人极端暴力倾向较为严重,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行为十分过激,为此,该派出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专门抽调精干警力负责该案的侦办工作。通过侦查发现该案符合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要件,嫌疑人具有故意杀人的嫌疑。侦办民警在走访和调查了受害人、现场证人后,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在县医院对嫌疑人进行讯问,通过环环相扣的证据链,嫌疑人如实供述了其实施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并且声称要与徐某同归于尽。
    经查:被害人徐某与犯罪嫌疑人张某均为离异,二人经人介绍后相识,现因双方性格原因准备分手,但双方因为经济纠葛多次发生矛盾冲突,且犯罪嫌疑人张某认为徐某在恋爱期间与同事张某某有不正当关系。20168314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事先在舒城县城关镇水杉路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和一瓶农药后撵至被害人徐某的公司(租赁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内),犯罪嫌疑人张某进入房间后,用胳膊将被害人徐某脖子勒住,并准备实施伤害行为时,被在场人员制止。期间,犯罪嫌疑人扬言要将被害人徐某以及徐某同事张某某杀死后自杀。在被制止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张某猛烈击打室内的玻璃门时致右手胳膊肌肉被割裂受伤,随后被到场的民警控制并送往医院抢救。

通过40多个小时的缜密侦查,初步查清了该案的犯罪事实,经汇报舒城县公安局对张某故意杀人案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交至刑侦大队城区中队办理。目前该案由刑侦大队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工作。(舒城县公安局 谢舒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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