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城县公安局高峰所稳妥处置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火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展现了公安民警过硬的警务技能,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6年12月24日09时许,该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高峰乡东港村三道河路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车辆已着火,随时都有危险。接警后,民警立即驾驶该所配备的消防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自燃车辆火势已越来越猛,据驾驶员陈述,面包车内的油箱刚刚加满汽油,随时有爆炸的危险,且车辆所停位置正好是弯道,马路另一侧车辆经过根本无法提前预知,为了让过往车辆和群众能够远离危险,处警民警毫不犹豫的从随时可能爆炸的汽车旁冲到马路另一侧,及时设立警戒,提醒过往行人、车辆绕道行驶,另一方立即启动消防车,使用高压水枪对火势进行控制,期间着火的车辆还在不时传来爆炸声。
过民警半小时的努力,终于将火势扑灭,恢复了行人及车辆的安全通行。在这个寒冷的冬天用实际行动,温暖了群众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