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治建设 / 执法司法
舒城县公安局: 依法刑拘一名危害公共安全案犯罪嫌疑人
浏览次数:1628作者: 舒城县公安局 尹文化   发布时间:2017-01-20

近日,舒城县公安局春秋派出所民警积极进行调查取证,严格依法办案,刑拘一名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的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辖区社会治安安定和谐,受到春秋乡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2016年12月20日15时许,春秋乡文王村村干部李某电话报警称:有人向村部办公室泼洒汽油。接警后,该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带领民警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时,文王村一楼办公室内充满刺鼻的汽油味,该所民警联合县局刑侦大队技术室民警在现场进行勘验并提取白色塑料壶一个。该所民警连夜开展询问工作,经询问得知是文王村村民王某泉因不满村干部对事情的处理,携带汽油向文王村一楼办公室泼洒,当时办公室里面正在有3名村干部正在办公。因村干部报警,王某泉落荒而逃,所幸未造成更大危害。后经县局批准,该所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泉网上追逃,2017年1月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泉主动到该所投案自首。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和法律威严面前,王某泉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该所依法将王某泉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