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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税费网购印章 事情败露终落法网
浏览次数:1868作者: 舒城县检察院 阮晨璐   信息来源: 舒城县检察院发布时间:2015-10-28

为了偷逃河砂管理税费,竟然网购印章在收款收据上盖印,并凭此多次通过砂石验票点。近日,经舒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张政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张政力系安徽省舒城县人,初中毕业后开始从事个体经营。2013年3月至11月间,张政力为了偷逃河砂管理税费,使其从事砂石运营的货车能够通过砂石验票站,便通过“淘宝网”店铺,先后定制购买了刻有“霍山县砂石管理局验票东站验讫”、“裕安区韩摆渡镇众姓桥砂场第一分场票据专用章”、“金寨县东方沙场”等印章共计8枚。自2013年9、10月份起,张政力多次使用私自刻制的印章盖印于其购买的收款收据上,使其货车顺利通过六安市砂石管理处设置于六安市金安区双河镇九十铺村的砂石验票点。2014年8月,张政力雇佣的驾驶员史某在九十铺验票点再次使用上述收款收据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张政力为了偷逃河砂管理税费,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多枚,并予以使用,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鉴于案发后,张政力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悔罪,其近亲属也主动至六安市砂石管理处补缴了砂石税费18810元,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舒城县检察院  阮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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