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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司法所扎实做好假释调查评估工作
浏览次数:1893作者: 李恒情   发布时间:2017-11-27

近日,舒城县司法局收到安徽省马鞍山监狱送来的介绍信,要求对南港镇服刑人员束某假释前进行社会调查,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书。

接受委托后,司法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南港司法所长李恒情和马鞍山监狱朱红珏、冯骏杰两名同志参加的调查评估小组,认真围绕束某的家庭居住地进行调查评估。首先就束某的外围环境进行了走访,与束某所在村委会主任及束某邻居进行了座谈,就束某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及对束某假释态度进行了初步走访了解。随后,调查小组与束某的父母进行了接触,就其犯罪前在家中的表现及家庭状况予以深入调查了解。 

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一方面,束某为人老实,性格内向。父母及所有家庭成员都殷切期盼束某能够早日回家,这有利于束某假释后的生活及心理稳定。另一方面,束某所在村组距离县城较近,经济发展较好,创业环境宽松,村风文明、民风淳朴,村委会及司法所都愿意接受束某假释,这有利于束某假释后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评估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把握三点。一是严格程序,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中,全面了解监狱提请假释对象或法院确定拟矫正对象的情况,对其假释或矫正风险与环境进行有效评估。二是细化过程,司法所调查人员既要走访提请假释对象或拟矫正对象的家庭,调查其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及性格特点,还要走访所在村(居)委会,了解其平时表现和社会交往情况,调查其邻里关系及帮教条件。三是结论真实,通过对调查结果进行充分的论证,形成评估意见,综合评估提请假释或拟矫正对象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就提请假释或拟矫正对象是否适用假释或社区矫正提出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监狱提交相关的谈话笔录及调查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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