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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关怀暖人心 回头浪子重做人
浏览次数:2275作者: 舒城县南港镇   发布时间:2020-04-03

 

    舒城县南港镇沙埂村村民邢某男1955年8月生,2017年10月因故意伤害罪被舒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后被送入安徽省白湖监狱服刑,于2020年3月13日刑满释放。

    因今年的新冠肺炎防控的需要,根据上级政法机关要求,对在防控期间刑满释放的人员一律要求其家人到监狱接回原籍并落实相关隔离措施。但因邢某独身一人,其近亲属不愿意去监狱接其回来。南港司法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向镇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汇报,并与沙埂村干部一起做通其侄子的思想工作,2020年3月13日当天司法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与该村营长及其侄子一起到白湖监狱将其接回原籍。

    因邢某服刑之前所居住的房屋年久失修已倒塌无法居住,司法所又与沙埂村干部一起帮助协调解决其衣食住行等生活问题。在沙埂村干部的全力支持下,邢某的衣食住行等一系列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

    为进一步掌握其近期的生活、思想等相关情况。2020年4月2日上午,司法所所长又驱车来到沙埂村,与村支部书记一起来到邢某的住所。所长首先仔细查看了邢某的居住环境和条件;之后与其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对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以及做人做事的行为规范和期望;村书记询问其在生活上还有什么困难和要求;对其也提出了期望和要求。

    邢某表示对党和政府的关心将铭记在心,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沙埂村干部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深表感谢,今后一定按照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沙埂村干部的要求,严格遵纪守法,踏踏实实做人做事,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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