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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舒城县检察院举办刑事案件听证会
浏览次数:10579作者: 舒城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8-13

2020年8月12日下午,我院针对蔡某某危险驾驶案、闵某某故意伤害案、吴某某非法狩猎案举行了公开听证,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有省人大代表、县政法委、县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的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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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情节向听证员们进行了书面汇报;会上,承办人就案件法律适用、证据采信、拟处理意见等进行释法说理,并邀请侦查人员参会,对案件事实、证据情况进行说明,各听证员在听取了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辩护人及承办检察官的意见后,发表了针对性的意见。会后,听证员表示,此次的公开听证会让他们进一步了解了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履行法律职责的过程,尤其是在听证吴某某非法狩猎案(存疑不起诉)过程中,让他们对刑事案件的定罪标准有了更透彻的理解,认定一个人有罪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只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刑事案件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监督的具体措施,更是法治教育和宣传的重要途径,通过公开听证推动案件办理的公开化、透明化,实现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让当事人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了司法公正。今后,我院将不断深入探索公开听证制度,将案件听证延伸至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刑事申诉和救助等业务领域,持续强化检务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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