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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法院:青蓝携手 薪火相传
浏览次数:1721作者: 舒城县法院 胡永兵   发布时间:2021-07-02
    “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为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7月1日下午,舒城法院举行“青蓝工程”结对仪式,50名业务骨干受聘成为青年人才培养的兼职导师,在接下来的两年中,他们将担任93名35周岁以下青年培养对象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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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任仪式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梅宣读了《舒城县人民法院“青蓝工程”建设实施办法》,明确指出青蓝工程以部门+审判团队为单位,采取指定+自愿的方式,以“一对一”或者“一对多”形式进行认师结对,以及导师(蓝方)资格和条件,导师(蓝方)、青年干警(青方)双方的职责和“青蓝工程”管理考核等内容。师生代表签署“青蓝工程”结对协议书,指导老师代表和青年干警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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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法院品牌项目,舒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青年干警的成长成才。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涛指出,2018年在全院范围内实施青年干警指导老师制度以来,为青年干警成长进步搭建起平台,一批优秀的青年干警走上审判执行工作一线。青年干警指导老师制推动了学习教育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促进了青年干警快速成长,为法院队伍建设注入新动力。他指出,一是方向比努力重要。方向错了,会事倍功半,青年干警指导老师制度弥补了青年干警在裁判思维、实践经验和群众工作方面的不足,推进法官人才梯队建设及司法能力提升。二是能力比知识重要。知识就是力量,但不是唯一的力量。比知识积累更重要的,是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发展动能,沉淀为厚重的法院文化。三是相长比相向重要。搭建青年干警指导老师制度这个平台,是为了实现教学相长,是一个“双赢”的设计。青年干警通过跟班学习、个性指导等方式,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实现了综合素质的快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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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任仪式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代玉主持,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参加了“青蓝工程”结对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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