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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减免诉讼费显司法温情 舒城法院助力群众依法维权
浏览次数:1460作者: 舒城县法院 方芳、李卉   发布时间:2021-10-18
    近日,舒城法院审理一起需要公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原告没有及时缴纳诉讼费用,经过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的困境,依法为其办理减免诉讼费用手续,减免诉讼费用4120元,助力群众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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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份,张先生因一起意外事故,导致全身大面积烧伤,构成二级伤残,医药费已经花去五十多万元,原本殷实的家庭顿时陷入困境,考虑到每月还需要花费大量的康复费用,张先生向法院起诉被告胡某、黄某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审理程序,由于被告胡某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承办法官在办理公告程序时,发现前来办理手续的张某的妻子欲言又止,经过耐心询问,了解到张某目前的困难情况,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缓交、减免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条件,遂指导张某 办理申请诉讼费减免手续,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情况,为其减免了诉讼费用,切实地减轻了张某的诉讼压力。
    舒城法院一直以来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司法理念,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解群众的燃眉之急,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司法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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