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舒城县检察院第三监察部联合舒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一行先后深入干汊河、高峰两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监管专项活动情况的督查检查。
督察组先后对干汊河司法所在矫的2名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报告情况以及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并对高峰司法所12名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情况进行逐人电话点验,了解其实时工作和生活相关情况。并逐人查看请假手续办理书面材料是否齐全,外出理由是否合法合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外出期间是否实施监督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抽查了一些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档案,对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