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舒城法院杭埠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标的额达23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原被告双方于2021年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原告承建被告一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质量和工程款支付产生矛盾,后协商未果,原告向法庭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被告的银行账户。
了解到前期疫情均造成双方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承办法官遂着手开展诉前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本着利于双方企业生产经营,反复与双方企业进行沟通协调,释法明理,说明利弊,并在调解中依据双方意见不断调整方案。5月23日下午,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从下午至晚上,历时五个小时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是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承办法官加大涉企调解力度,使得一部分矛盾纠纷在诉讼外得到解决,真正实现了让市场环境“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