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部门动态 / 法院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冲动闪婚闹离婚 温情调解化纠纷
浏览次数:290作者: 舒城县法院 高超、吴俊杰   发布时间:2023-07-05

近日,舒城法院河棚法庭仅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避免了双方矛盾升级。

原告朱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于2022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确定恋爱关系,并于同月登记结婚。双方由于婚前相互了解不多,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无法正常沟通交流,朱某某认为与王某某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起诉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通过认真阅卷,审查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发现原、被告的争议焦点是婚前给付的彩礼金是否返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以“背靠背”调解方式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细心劝导、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平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朱某某当场返还王某某彩礼金八万元。

近年来,舒城法院河棚法庭从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入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就地化解矛盾、方便群众诉讼等方面的前沿阵地作用,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走深走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