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成守法公民,南港司法所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通过“四严四重”严把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关,确保社区矫正前期工作的高质量。
一是严入矫重摸排。对新报到的社区矫正对象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开展入矫谈话,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其直系亲属、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干部组成的三人矫正小组,落实教育、矫治责任;
二是严标准重规范。做好社区矫正宣告工作,严格按照人员到场、法律文书齐全的标准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通知其参加县局组织的集中宣告,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三是严问询重笔录。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问询、调查、奖惩等资料的收集归档,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悔罪意识、个性特征、生活环境、社会关系等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四是严方案重实用。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填写的问卷调查材料,进行研判和分析并结合其个人及家庭的相关情况,由矫正小组成员共同商讨制定社区矫正方案,确保社区矫正方案实用和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