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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项制度” 助力执法规范
浏览次数:6163作者: 舒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1-01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舒城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三项要求,多措并举,全力提高执法信息透明度、推进执法程序规范化、增强执法决定合法性。

一是全方位公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强化事前公开。全县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积极梳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规范事中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宣传法律法规并释明含义。加强事后公开。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情况通过政府网定期公示,实时更新,方便广大群众和企业查询,做到阳光执法。

二是全过程记录,推进执法流程规范有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管理。每年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集中评查,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规范全程音像记录。全县共配置了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装备785台,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实行全程音像记录。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和行政决策等工作的积极作用,确保行政执法文字、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依法公正维护了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全覆盖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将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要素清单作为工作重点,在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审核人员,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法律责任等上下足功夫,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积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号脉把关,防范化解行政执法风险。目前,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工作由专门机构承担,专人专责。全县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共计85人,单位聘请法律顾问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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