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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避开升学宴 善意巧执行
浏览次数:507作者: 舒城县法院 方芳、蒋鹏程   发布时间:2023-08-24

“感谢法官在举办孩子升学宴前及时和我沟通,保留了我的颜面,给予我尊重…”。8月17日,舒城法院在江西省上栗县法院的配合协助下,避开升学宴现场,巧妙执行,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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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廖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不慎将驾驶二轮摩托车的陶某撞伤,事故认定廖某负全部责任。涉案实际车主为吴某。2017年8月该案经法院审理,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判决吴某赔偿申请人陶某89375.09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一直未予履行。

案件经申请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吴某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期间,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多次就赔偿协商无果,且吴某远在外省,因更换号码等原因而无法联系,给案件的执行增加了难度。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际,申请人亲属向执行干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吴某的孩子今年考上了大学,将于8月17日在当地的宗祠为其子举办升学宴,吴某一定会出现在升学宴上。得到这一消息后,执行干警在欣喜之余又陷入沉思,中国人历来对教育十分看重,孩子考上大学举办升学宴,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大喜事,如果贸然前往宴请现场执行,只会对吴某及其亲属带来负面影响,事情也会愈演愈烈,不利于问题解决,经过仔细考虑,执行干警立即与当地法院联系,决定提前一天前往江西与被执行人当面沟通解决,暂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希望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8月16日一早,执行干警一行三人驱车六百多公里赶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不顾风尘仆仆立即与江西上栗县法院对接,并在该法院的协助配合下,找到被执行人吴某家,吴某当时并不在家,其妻子和父母在家操办,执行干警向其说明了来意,告知不配合执行的利害关系,希望被执行人吴某在明天宴请结束后,前往当地法院协商解决。

8月17日下午3点整,被执行人吴某如约到达上栗县法院,与舒城法院执行干警见面协商,执行干警抓住其子升学,后期就业等进行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吴某非常感动,表示自己能如约前来主动协商解决此事,正是因舒城法院执行干警给予了其足够尊重和信任,其才能给孩子一个隆重祥和的升学宴,虽然现在资金有点困难,但愿意配合法院执行。随后,经过沟通协商,吴某从其收得的礼金中拿出6万元当场履行,并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下剩款将于今年年底全部付清。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法院文明善意执法非常满意。

一直以来,舒城法院充分认识到善意文明执行的重要意义,在执行工作中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此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巧妙避开被执行人举办升学宴后再执行,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体现了法院的善意执行温度和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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