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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建设质量年】实地走访查真相 为民护企两不误
浏览次数:478作者: 舒城县法院 廖源   发布时间:2023-08-29

“感谢法官的走访调查,耐心细致调解,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近日,舒城法院民三庭圆满调解一起涉企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受到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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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原告王某在被告某公司车间从事木板裁剪作业时,因机械出现意外造成右手多指开放性外伤。经鉴定,原告构成十级伤残。王某出院后,公司认为王某受伤系个人未注意防护导致,而王某则坚持认为是机械故障,应该由公司赔偿,双方因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王某一纸诉状将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分析案情,庭前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听取双方意见,因分歧较大调解未成。为了解原告手部受伤经过,承办法官前往王某受伤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查看受伤时王某使用的机械设备,认真询问在事发现场的公司员工,尽可能地还原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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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化解纠纷、促进和谐,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各方的诉求和顾虑为出发点,引导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解决纠纷。通过为双方当事人深入浅出的阐释责任承担、赔偿数额等问题,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及时支付5.6万元赔付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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