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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村委会”协调联动解纠纷
浏览次数:156作者: 舒城县法院 胡军、周旭   发布时间:2023-11-24

11月20日,舒城法院晓天法庭运用“法庭+村委会”联动调解机制,妥善解决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系同一乡镇居民,且有亲戚关系,2015年,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后一直未归还部分欠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发现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缺失借条,原告陈某诉称其借条丢失且系现金交易,仅有手机录音佐证被告尚有部分借款未还,被告张某辩称借款已还清,且坚持要求原告出示借条。考虑到本案关键证据缺失,直接判决虽能使案件结案,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未能根本解决,且易造成双方乡邻关系紧张。于是决定走出法庭,就地办案!

11月20日下午,晓天法庭干警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乡镇,邀请乡镇干部及双方村两委干部共同参与案件调解,通过当事人所在基层组织干部做其思想工作和承办法官现场释法明理,情、理、法三管齐下,原告终于明白证据缺失自身肯定要承担主要责任,被告也表示念及乡情并结合自身经济条件同意在原有利息基础上多付点利息,为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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