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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棚法庭:巡回法庭进乡村 用心调解暖民心
浏览次数:170作者: 舒城县法院 高超   发布时间:2023-11-28

“耽误了这么长时间,感谢法官,来家门口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调解成功之后,当事人感激的对承办法官说道。

11月21日,舒城法院河棚法庭干警来到汤池镇茶亭村委会,开庭审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镇综治办、司法所、部分人大代表、周边村民进行了旁听。

2023年3月,许某某因一起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事故经汤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肇事方赔偿受害者亲属共计36万元。许某某生前共生育四名子女,分别是程某华、程某夏、程某萍、程某安,其中程某安于2009年因病去世,程某振系其唯一子女。在事故处理结束后,程某振要求平均分割该起交通事故赔偿款,而程某华、程某夏则以程某振、程某萍未尽赡养义务为由,拒绝该笔交通事故赔偿款的分割。一气之下程某振便将两位叔伯诉至法院,程某萍作为第三人参与案件。

考虑到该案系家事案件,且涉及亲情伦理、老年人赡养义务等问题,为妥善处理纠纷,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决定到当事人村庄开庭。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关于赔偿款余额、共同生活成员、照顾义务履行等各执一词,争执激烈。在确定案件基本事实后,法官便邀请人大代表、村干部参与调解,采取“法官说法、人大代表说理、村干部说情”的方式,与双方耐心沟通,从下午三点到晚上七点,经过长达四个多小时的细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程某华、程某夏给付程某振、程某萍七万元。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在亲情和法理之间寻求到了“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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