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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枫”正红】万佛湖法庭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浏览次数:584作者: 舒城县法院 谢旻涵   发布时间:2023-12-08

12月6日,舒城法院万佛湖法庭将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发送至某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手中,希望通过司法教育将家庭教育责任落到实处,与双方家长一起,共同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周某与张某因性格不合,婚后矛盾不断,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后经法院依法判决两人离婚,并判令双方的婚生子由张某抚养。判决生效后,考虑到该案涉及的未成年人正处于青春期,本着“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承办法官依法向其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他们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关注孩子生理、心理、情感需求及交友情况,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让孩子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旨在以司法权威引导广大家长重视家庭教育,责令家长“依法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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