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部门动态 / 法院
【法庭“枫”正红】河棚法庭:温情调解化纠纷 破镜重圆好如初
浏览次数:110作者: 舒城县法院 高超   发布时间:2024-05-09

“非常感谢法官,我们夫妻的事情让你们费心了,以后我们一定好好过日子”。5月7日,舒城法院河棚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挽回了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

原告周某(女)与被告许某(男)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9年登记结婚,2020年婚生一子,婚后双方经常因小孩教育和婆媳关系等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许某常年外出务工,夫妻双方聚少离多,家庭矛盾未能得到有效化解,夫妻感情也降至“冰点”,周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遂到法院起诉离婚。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及双方真实想法,发现双方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小孩抚养和教育问题上,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二人婚姻还有回转的余地,遂在征得双方同意之后,立即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之初,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都在诉说双方为家庭和孩子做出的努力和付出,说到委屈之处更是泪水涟涟。为缓解调解现场气氛,承办法官以小孩为突破口,积极劝导双方为孩子健康成长着想,耐心细致分析了双方在婚姻中产生矛盾的根源,并从小孩成长、夫妻感情、家庭经营和法律关系等多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

经过法官的温情劝说,二人最终解开心结,许某表示作为丈夫与妻子沟通交流少,对妻子的关心不够,承诺以后会努力经营好家庭,把两个人的日子过好。周某也表示自己遇到问题容易冲动,以后会心平气和地处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重归于好。

最终,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确认,该案以原被告双方及审判员、书记员签名的调解笔录作为结案依据,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