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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到位金额110万元!舒城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浏览次数:119作者: 舒城县法院 方芳、吴玉林   发布时间:2024-05-16

执行到位金额110万元!舒城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5月15日,在六安市中院统一指挥下,舒城法院组织开展“徽动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清晨5时许,舒城法院办公大楼前警灯闪烁、警笛呼啸,迎着晨曦,30余名执行干警严阵以待、破晓出击。

“出发!”随着党组书记、院长张笑琳的一声令下,此次行动正式拉开帷幕。执行干警们按照既定方案,出动警车6辆,兵分3路奔赴各执行战场,针对“拖、躲、逃、赖”的规避执行行为,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行动当日,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零距离”见证执行。

货款拒履行 扣押!

2019年4月,张某与韩某签订协议,约定向韩某承建的项目工程出售标号为C30的混凝土,至5月底,张某共向韩某出售混凝土421立方米,尚欠188920元未予支付。2021年8月,张某向法院起诉,经调解被告韩某欠原告张某混凝土价款为183000及利息,分三期支付,如任一期未足额支付,原告可按剩余全部货款金额申请法院执行。韩某却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韩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同时经过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韩某欠债颇多,名下仅有一部车辆,但因无法查明行踪而无法执行。2024年2月,经执行调解,韩某履行部分款项后,下剩128866元再次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此次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成功将韩某车辆扣押至法院。下一步,如韩某不配合法院执行,将对车辆进行处置。

借款达和解 放人!

2015年,王某向张某借款20余万元用于公司使用,借款到期后一直未偿还,张某起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但王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仔细研判案情,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始终置之不理,企图逃避执行。

行动当日,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王某住处,但并未找到王某,经多方打听,才终于查到王某现居地,执行干警火速前往,将王某拘传至法院。

王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王某表示愿意履行,并与申请人张某达成和解。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夏风习习,战果累累。本次执行行动拘传7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案件10件,执行和解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110万元。舒城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聚焦民生所盼,持续精准发力,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用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护航发展,保障民生、提升老百姓的司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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