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将印有“法润人心呈温情 司法为民显担当 ”的锦旗送至舒城法院千人桥法庭,对法庭心系群众、高效司法、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8月12日,张女士来庭起诉离婚,通过沟通得知,张女士与其丈夫李先生是经人介绍后“闪婚”的,婚后育有一子。近年来双方摩擦争吵越来越多,矛盾加深,张女士觉得实在难以忍受这样的生活,遂要求离婚,但李先生坚持不同意离婚,双方陷入僵持。
既然感情破裂经常吵架,为何李先生不愿离婚呢?带着疑问,法官约李先生单独沟通,李先生也觉得自己一肚子委屈,认为自己为这个家也付出了很多。随着沟通的深入,李先生也逐渐袒露心声,其与张女士的确没有感情,只是为了孩子不想离婚。
常言道“劝和不劝分”,但张女士与李先生缺乏感情基础,就算暂时撮合在一起,也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并且一个经常争吵的家庭,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经过法官的悉心劝导与调解,最终双方都解开心结同意离婚,并就孩子的抚养和探视达成了一致意见。
每个案件的办理都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都饱含着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期待和向往。舒城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办好“守民心”小案,做好“顺民意”实事,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