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舒城法院执行干警披星戴月,奔赴千里赶到广东省从化监狱,守候着一位即将刑满释放的被执行人,并成功将两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圆满化解。
2022年5月,原告王某与被告六安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两份《乡镇业务代理合同》,分别约定被告授权原告在两个乡镇范围内独家使用和运营“某服务APP平台”外卖和代取快递板块业务。被告提供产品技术支持。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支付了代理费和保证金。但被告一直未将合同约定的经营模块交付原告使用,致使原告一直无法使用和开展业务。因被告违约且下落不明,2023年8月,原告王某将这两起合同纠纷案件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公告缺席判决两起案件被告返还原告代理费、保证金、违约金等共计56000余元。
案件生效后进入了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经过线上查控分析,线下查人找物,了解到被执行公司已人去楼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公司法人陈某因帮信罪等罪名此时正在监狱服刑,考虑到陈某出狱当天是执行的最有利时机,执行干警耐心地向申请人王某进行了告知释明。此后,执行干警与陈某所服刑的广东省广州市从化监狱取得联系,并一直关注着陈某的刑满释放日期。
9月21日是陈某刑满释放的日子,也是星期六,执行干警放弃休息日,于9月20日下午出发,马不停蹄地驱车赶往广东,当晚到达广州后,执行干警顾不上去休息,又立即赶向监狱,和监狱方就该执行案件进行了沟通和布署。9月21日一早,执行干警早早来到监狱门外等候。
当被执行人陈某走出监狱大门,看到执行干警后,满脸愕然,他没想到除了“迎接”他出狱的亲属外,还有不远千里赶来的舒城法院执行干警。看着手足无措的陈某嗫嚅地表示没有钱时,执行干警考虑到陈某刚刚出狱,暂时没有经济来源也是情有可原,不能一拘了事,执行干警决定在监狱外就地办案,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执行干警一边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文书的后果;一边劝说申请人体谅陈某刚出监狱,无力一次性还清欠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由陈某亲属为其债务进行担保,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陈某现场履行15000元,下剩款分期支付。
“感谢法官给我机会,以后我一定努力工作,尽快偿还债务”,陈某高兴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看着双方当事人当场化解纠纷,都露出满意的笑脸,执行干警们的心里充满着喜悦,长途跋涉的劳累也在那一刻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