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经舒城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2024年12月12日会议评议,确认县教育局推荐的程旭东施救落水老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程旭东,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4月生,身份证号码:342425198204210030,舒城县干汊河镇人,城关三小桃溪中路校区教师。
2024年11月5日下午14:00左右,城关镇三小桃溪中路校区的程旭东老师像往常一样,骑电瓶车车带着孩子上学,途经拉菲公馆旁的杭北干渠时,只见岸边聚集了众多路人,有人在呼喊:“有人落水啦,谁会水?快来救人……”程老师循声望去,发现有一位老人正在水中拼命挣扎。情况万分危急,程旭东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停车,跨越护栏,跳入冰冷的水中。由于未知水域凶险不明,他每向前一步都充满艰辛,终于游到落水老人附近。水已经没过了脖子,由于老人衣服泡水后太重,他咬紧牙关,用尽全力托住老人下坠的身躯往岸边游去。上岸后,老人意识模糊,程老师立刻将老人鞋子脱去并对其进行按压、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几分钟后,110警车赶到,十几分钟后,120急救车也赶到现场,老人被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这时,浑身湿透、筋疲力尽的程老师才松了一口气,默默离开回家换衣服,再急忙赶去学校。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17时30分止。如对公示人员及事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来访、来电、来函反映。
办公地址:县政府大院原档案楼一楼;联系人:黄淋至;联系电话:0564-8688662 13917291595。(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舒城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