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舒城法院积极推广使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为人民群众清晰梳理案件事实、精准识别争议焦点提供诉讼指引和便利,给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案例:某百货店诉郭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某百货店与郭某签订《购销合同》,郭某向某百货店购买足金手镯重量68.13克,合同价款54844.65元。某百货店向郭某交付足金手镯重量68.13克。但郭某收货后仅支付货款42144.65元,余款12700元一直未能支付。某百货店起诉至法院。
某百货店委托律师代理人到舒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立案过程中,法院导诉员向该律师介绍应用起诉状示范文本的好处,并耐心细致地指导其填写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在导诉员的协助下,该律师仅用10分钟就完成起诉状的填写。案件材料提交至立案窗口,法官通过提取起诉状中的要素内容,当场进行立案。
调解员通过线上系统与郭某取得联系,在耐心询问及引导下,按照要素式答辩状模版,对郭某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记录。郭某对案件基本事实不持异议,但对案件的购销合同及货物标的有异议,认为购销合同系格式合同,对于免除义务条款不认可,同时认为货物存在一定的质量瑕疵,要求解决瑕疵问题。
随后,调解员将郭某的意见反馈给某百货店。经过协商,争议点集中在货物质量问题上,郭某认为质量问题应该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某百货店则认为双方既有合同约定,又有接收货物时的照片,且郭某已支付了部分货款,应当视为对货物质量的认可。一时间,双方争执不下。
为了解决矛盾,调解员主动向法院技术室询问了解了鉴定流程和鉴定价格等,在向双方释明了上述情况后,双方考虑到资金和时间成本后,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某百货店不再向郭某主张逾期利息、律师费等,而郭某认可了下剩货款并按期支付货款。
本案调解历时20天,通过示范文本归纳总结争议焦点,既便利了双方当事人诉讼,又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一是示范文本助力归纳诉争焦点,便于抓住调解重点。本案中,舒城法院在立案前悉心指导律师代理人使用要素式诉状,利用示范文本清晰的框架和规范的要素,提醒律师代理人完善诉状内容,突出诉争重点;同时,调解员在调解过程通过要素式答辩状格式全面记录被告答辩意见,迅速归纳争议焦点,针对争议焦点进行调解。二是将示范文本与“中小企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相结合,助力高效调解。示范文本本身即是突出争议焦点,为简案快审、快调提供基础信息支撑。本案中,舒城法院依托示范文本,结合本院设置的“中小企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调解员指派、焦点归纳、焦点解决等提供了便利,推动涉质量鉴定的争议纠纷得以快速调解,既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双方当事人时间和金钱成本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三是拓展示范文本应用深度,提升涉企纠纷服务质量。舒城法院自开通“中小企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以来,为涉企释法、诉讼等提供多重保障,特别是示范文本应用以来,示范文本为企业诉讼提供了更加全面和规范的支撑,更好地保障了企业合法利益,也增强了企业的涉诉风险意识。
下一步,舒城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工作,持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优化推广方式和服务举措,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示范文本在提升诉讼效率、保障群众权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不断推进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走深走实。
获取方式
针对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11类民事案件,推荐使用对应的起诉状示范文本,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线下:舒城法院立案窗口为当事人、律师免费提供11类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空白模板,大家可以在窗口免费领取,现场有工作人员将指导您填写。
线上:1.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辅助工具——文书模板——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下载保存相应的Word版示范文本;
2.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获取PDF版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