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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出击!舒城法院“徽动执行”百日攻坚行动再发力
浏览次数:102作者: 舒城县法院 方芳、吴玉林   发布时间:2025-12-11

12月11日凌晨5时40分,初冬的清晨裹挟着凛冽寒意,舒城法院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再度强势打响“徽动执行”百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

行动前,干警们对涉民生、涉金融等重点案件线索开展全面梳理、细致摸排,逐一分析案件难点堵点,量身制定周密详尽的执行方案。“出发!”随着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凤维来一声令下,干警们兵分三路、雷霆出击,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

主动还款,和!

2023年10月,原告魏某与被告方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经舒城法院依法判决,判令方某向魏某支付赔偿款1948元。判决生效后,方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魏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向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明确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但方某仍未履行。

集中行动当日,方某主动来到法院,明确表示自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在执行干警的全程见证与监督下,方某当场向魏某足额支付赔偿款。至此,本案涉案标的全额执行到位,顺利执结。

拒不履行,拘!

2024年3月,被告屈某与原告余某达成合意,屈某将宿州市某广场地下室防火门更换工程交由余某承揽,工程总价款44556元(含人工工资20000元)。双方约定,货到现场支付一半款项,剩余部分待安装完毕后结清。同年4月,该工程顺利完工,屈某于6月份向余某出具欠条,承诺7月前付清全部款项,但其仅支付8000元后,再未支付。2025年3月,余某将屈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屈某于2025年6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余某工程款共计38000元。但屈某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屈某一度下落不明,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趁清晨时分突击行动,赶往合肥将屈某成功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屈某仍顽固拒绝支付拖欠款项,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警力42人次,警车6辆,拘传被执行人9人,拘留5人,执行完毕案件6件,执行和解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37.41万元,让一批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从“纸面”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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