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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埠法庭:“巡回审判+现场调解” 高效化解建工合同纠纷
浏览次数:130作者: 舒城县法院 廖源   发布时间:2025-12-24

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快速化解辖区矛盾纠纷,12月23日,舒城法院杭埠法庭走进杭埠镇综治中心共享法庭处,巡回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场调解结案。

2017年,被告某建筑安装公司将杭埠镇水厂工程交由原告李某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未能及时完成结算。2021年2月9日,某建筑安装公司在工程量统计表中签字确认工程价款为201090元。同年2月11日,某建筑安装公司支付20000元工程款,剩余181090元迟迟未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李某将某建筑安装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支付剩余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围绕合同条款、合同履行等关键问题,让当事人充分陈述主张、提交证据。同时,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工程款支付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从化解矛盾、减少诉累的角度出发,反复进行沟通协调,全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争议,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建筑安装公司分三期支付欠付原告李某的181090元工程款。

“巡回审判不仅解决了我的纠纷,还让我学到了法律知识,真是太方便了!”调解结束后,原告李某由衷感慨。此次巡回审判不仅高效化解了工程款纠纷,更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判全过程,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让周边群众直观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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