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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滋事殴打公交司机 危害公共安全行政拘留
浏览次数:1468作者: 舒城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01-08

   2016年01月01日17时32分,舒城县公安局干汊河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干汊河镇新街街道附近,一辆5路公交车上有乘客殴打驾驶员。接警后,带班领导立即率值班民警等四人赶赴现场。经现场初步了解,民警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杨某某(男,49岁,阙店乡转湾村人)至所接受询问,由于杨某某醉酒装疯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民警用警绳将其约束。与此同时,民警一面安排车辆将驾驶员送往县医院治疗,一面诚请车上部分旅客到派出所作证。固定外围证据后,民警又于当晚11时左右赶赴县医院对伤者进行询问。在充分的证据面前,黎明时分酒醒的杨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杨某某当天中午在其亲属家中饮酒过量,本欲乘坐5路公交车至干汊河镇新街中学站下车,因其意识不清坐过站,发现后要求驾驶员中途停车遭到拒绝,遂开始抢夺方向盘并对正在开车的驾驶员进行殴打,致使驾驶员头、面部多处受伤。

  鉴于杨某某不顾他人生命安危在行驶的公交车上肆意殴打公交车驾驶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所于次日上午向县局汇报,依法对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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