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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冒用他人身份住宿 岂料被冒用者亦是嫌犯
浏览次数:1442作者: 舒城县公安局 调研室 谢舒宁   信息来源: 舒城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16-06-12

    为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城区社会治安稳控工作,给广大群众一个和谐的治安环境。按照县局部署要求,舒城县公安局巡防大队认真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务实开展治安检查、武装巡逻等巡逻防控工作,并于端午节前夕成功抓获一名涉嫌重大盗窃的外省网上逃犯。

    2016年6月8日,巡防大队三中队根据大队工作部署,加强对城区各宾馆旅社进行治安抽查,在开展检查前,带队民警首先通过公安内网进行梳理,有针对性的加强涉毒涉案等重点人员的查控。当晚21时许,巡防301警组检查至白酒厂附近某宾馆时,发现该宾馆301房间实际入住的男子与登记人员身份不符,有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入住嫌疑,这引起带队民警的高度警觉,在询问过程中,该男子对自己的身份信息含糊其辞。为进一步核实该男子身份,民警依法传唤其至城中所接受询问。

    在派出所接受询问期间,该男子几次用虚假姓名来糊弄民警,但是细心的民警通过查看其手机时,在支付宝软件实名身份认证系统中查到其真实身份,随后核实时竟然发现该男子是一名外省网上逃犯。而且此人劣迹斑斑,多次受过打击处理,常年跨省流窜入室盗窃。后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38岁,江西省芦溪县人)交代:其于本月8日准备前往合肥伺机盗窃,但路线不熟在舒城汽车站提前下车,当晚住宿时利用捡到的身份证件进行入住登记企图蒙混过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谁料想捡到的身份证件竟然是一名涉案嫌疑人,这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羁押于舒城县看守所。(舒城县公安局 谢舒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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