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下午,舒城县公安局干汊河所至该镇新街中学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校内有一辆车牌号为皖NBH007的红色面包车正准备启动,该车车头挡风玻璃处放有“新街幼儿园接送车辆”标识牌。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对车辆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车内除驾驶员黄某斌及跟车老师汪某外另有18名学生,车辆涉嫌超员。民警对当事驾驶员和跟车老师进行了训诫,并将该情况移交交警五中队依法查处。
2016年6月22日16时许,干汊河所组织民警对21日出现校车超载的新街中学幼儿园进行复查,并在该校到九龙塘村道的路上再次发现皖NBH007红色面包车。经现场检查,民警发现面包车内除驾驶员黄某斌及跟车老师汪某外另有14名学生。该所民警一面安排警车分批将车内学生护送回家;一面传唤涉案驾驶员到所接受询问、扣押涉案车辆。经询问,驾驶员黄某斌及跟车老师汪某对校车超载一事供认不讳。
6月23日,干汊河所将黄某斌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移交交警五中队查处,6月28日经县局审批决定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黄某斌刑事拘留。(舒城县公安局 谢舒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