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6日,舒城县干汊河派出所接到兄弟单位通报,该镇新陶村村民胡某远是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办理的部级挂牌案的嫌疑人之一,其多名同案犯已被抓获,为避免打草惊蛇虽然已对胡某远办理了刑拘手续,但未对其上网追逃,希望该所摸排胡某远的行踪。获悉该情报后,干汊河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信息员对胡某远的活动情况进行摸排。经摸排,胡某远现居住地为干汊河镇乌羊村和盛羽毛厂旁边的门面房内,但此人常年行踪不定,无法确定现在是否在家。
7月7日8时许,干汊河所接到信息员反馈情报称,胡某远驾驶的皖NX0696轿车现在正停在家门口,且看到胡某远和妻子在干汉河镇街道出现。接到到情报后,干汊河所主要负责人一面安排民警着便衣至胡某远家附近进行蹲守,一面安排视频巡查员查看干汊河镇街道主要路口监控录像。经过对监控录像的回放,巡查员发现7月7日8时52分,胡某远妻子骑电动车载着胡某远及其一名幼童沿舒晓路向第一商贸街行驶,电动车车篮内有红色塑料袋,初步判断是购买的菜等物品。巡查员继续调阅商贸街主要出口处监控,发现8时55分胡某远等人从干镇中学门前经过往舒晓路方向行驶。继续调阅舒晓路路口监控发现,8时59分胡某远等人往沿舒晓路往城关方向行驶,民警判断胡某远等人应该回到家中。于此同时,现场蹲守民警反馈,胡某远家门口除停有的一辆白色轿车外,另外有一辆带有雨伞、挡风罩的绿色电动车,家中有老人、小孩活动,电动车特征与视频监控中胡某远妻子骑的电瓶车特征吻合。综合以上情况,民警判断胡某远应该并未被惊动且就在家中。该所主要负责人果断决定对胡某远实施抓捕,最终将胡某远成功抓获。
当晚19时许,干汊河所顺利与淮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办理了移交手续。至此,该所通过采用多种手段,已成功抓获网上逃犯五名,其中两名外省逃犯、一名外市逃犯以及两名本地逃犯。(舒城县公安局 谢舒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