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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借贷风险大 投资理财需谨慎
浏览次数:2058作者: 舒城县法院 河流   发布时间:2015-09-07

    前几日,舒城县的胡女士火急火燎地来到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一边起诉立案一边对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诉说自己放贷“放飞”的经历,悔之莫及。

  胡女士说,她和丈夫通过多年经营积攒了一些闲钱,前年春天,在和一位来她家棋牌室打牌的高某某聊天时,得知他在经营一家投资担保公司,通过与高某某交流,胡女士发现,高某某所谓的投资其实就是民间借贷,以两分左右的月息借款,然后以四五分甚至更高的月息放贷。

  高某某经常来打牌,每次都是开着价值百万的豪车,这使胡女士慢慢放松了警惕。想到50000元一年就能赚12000元利息,一贯谨慎的胡女士决定试一把,先投放50000元。此后的几个月,高某某准时给胡女士结付利息。就算要回本金,高某某也爽快兑现。在放贷中,高某某除给胡女士打借条按手印,还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自家房产证复印件提供给她,让她尽管放心。一来二往,胡女士对高某某的信任度大大提升, 2013年6月份,在和丈夫商量后,胡女士把家里所有的积蓄外加上公公、婆婆的积蓄共计60万全部打入高某某的指定账户,高某某给胡女士出具了欠条一张;利息仍是按时结付。

  今年3月份,胡女士打通高某某的手机,催要上月的利息,谁料高某某说现在资金有点紧张,让胡女士等一等。一个月后,胡女士又被告知还要继续等。6月初,高某某手机先是无人接听,后来直接停机。胡女士找到高某某家,发现他家的大门已被砸烂,公司门口还有好几拨人也在找他。胡女士这下慌了神,寄希望于依法卖掉高某某的房子或车子。可她到房管局一查,房子早已抵押,车子也被告知是按揭的,至今尚未还清按揭款,且车子已被他人开走。辛苦积攒的几十万元打了水漂,承受巨大精神压力的胡女士,不得不来到法院起诉。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收入的提高,基本上家家有存款,身边投资担保理财行业也同步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仅舒城一地就有不下50余家投资担保公司,这些经营场所大多持有工商、税务登记证,多以投资担保公司名义向民间高息借贷。这些公司的吸收存款月息2%左右,放贷月息4%上下。以10000元为例,如存在这些投资担保公司,每月可获利息200元,从这里借贷,每月得支付利息400元左右。正是在这种高息诱惑下,借贷双方进行着“高风险高回报”的博弈,不惜铤而走险。在资金运作方面,这些投资担保公司不是将出借人的资金打入借款方对公账户,都是打入个人账户,极易造成资金安全风险。不少投资担保公司并不备融资功能,除超越国家核准的经营范围外,甚至还可能是一种典型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不法行为。加之其从业人员构成复杂,一旦出现“呆账”、“坏账”甚至“死账”,受害的最终是投资者,就像胡女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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