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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汊河镇积极发挥“村为主”调解作用 成功调处化解一起群体事件
浏览次数:1969作者: 舒城县干汊河镇   发布时间:2017-08-07

干汊河镇自今年实施“村为主”调解工作以来,成功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事件,提高了矛盾调处的及时率、成功率,为实现全镇范围内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基础。

近期,干汊河镇韩湾村突发的一起孤寡老人自杀事件,就是通过“村为主”调解机制得到迅速成功调处。案由:干汊河镇韩湾村小圩村民组潘某,1944年出生,丧偶,于2016年与城关镇离婚妇女陈某同居,并在干汊河中学旁租房开麻将娱乐室。韩湾村石庄村民组石某,1940年出生,丧偶独居,子女均在外地工作,石某长期在潘某麻将娱乐室打麻将。据周边群众反映,石某与陈某因长期接触,存在经济及情感纠纷。2017年7月7日11时许,石某翻越潘某家院墙跳进潘某家水井自杀。干汊河镇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并下井施救石某,终因井下缺氧,石某抢救无效死亡。石某家人情绪激动,遂将石某尸体停放在潘某家中,拒绝移走。事件发生后,镇分管领导和联系村班子成员、包村镇干、镇综治办人员以及韩湾村“两委”人员及时到达现场,镇政府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成立应急处理工作组。镇村干部、派出所干警立即保护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和逝者直系亲属以及潘某、陈某进行沟通,做好稳控和善后处理工作。经过镇村干部积极主动沟通协调,宣传相关政策,讲解相关法律,终于在当日晚9时许,由石某家人将石某遗体送往殡仪馆。为及早解决问题,防止发生其他次生矛盾,韩湾村“两委”成员积极发挥“村为主”调解作用,积极主动于7月7日夜在镇警民联调中心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思想疏导,依据政策法规,考虑当事双方家庭实际情况,经过近6个小时的说服调解,于2017年7月8日凌晨3时许终于达成协议。至此,一起原本极易引起停尸闹丧和群体矛盾的意外事件得到了及时妥善解决。

此次事件发生的教训及处理过程给我们如下启示:一、农村空巢老人引发的情感矛盾纠纷应该引起关注解决。前不久,我镇朝阳村也发生一起空巢老人因矛盾纠纷而引发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空巢老人生活孤独情感空虚,缺乏精神慰藉与温暖,心里话没处叙说,有时间没处打发,生活方式单调,除了白天打牌下棋、晚上散步看电视外,很少与社会交往,被社会边缘化,再加上分居子女对老人的日常陪护和亲情关怀的缺失,使老人无法享受大家庭的温暖,生活往往偏离正常的轨道,容易滋生是非引发矛盾纠纷。解决此类问题,需结合开展家风建设,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弘扬子女敬老养老好传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家庭美德,关爱空巢老人。二、镇村干部、公安民警合力攻坚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关键。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只有镇村干部和公安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及时做好稳控,才能有效防止次生矛盾的发生和矛盾的激化。三、“村为主”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基层调解组织及时调处矛盾纠纷,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基层调解的灵活性、实用性、便捷性等优势,就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真正发挥“村为主”调解机制的作用。(卢贤傲 邓道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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