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援助队伍网络化。成立由司法所1名法律工作者牵头、13名法律志愿者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团,建立13个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
二是援助程序简易化。按照“应援尽援”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放宽标准,简化程序和手续,优先受理和办理援助案件。
三是援助制度规范化。建立听庭、办案质量检查、重大案件讨论制度,多方式公示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和程序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援助方式多样化。改变过去法律援助单一的诉讼途径,将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今年以来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9件。(谢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