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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法院运用背包法庭巡回审理一起家事纠纷
浏览次数:3053作者: 舒城县人民法院 张树光   发布时间:2018-07-11

627日,舒城县法院万佛湖法庭运用背包法庭巡回审理一起家事纠纷,当地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数十村民旁听了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与丈夫育有三女,大女儿王某招刘某上门入赘为婿。老伴去世后,李某便与大女儿、女婿居住。近年来,李某年迈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与女儿、女婿发生纠纷。女婿刘某不让李某在家中居住,李某甚为震怒,砸坏了家中锅灶,并主动报警。民警赶来调解后,双方仍心怀怨气,李某一纸诉状将女婿刘某告上法院,要求确认现有房屋为自己所有,并要求刘某立即离开房屋并返回其原户籍地居住。

庭审中,女婿刘某委托其妻子王某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主审法官结合事实和证据,从情、理、法不同层次开展了以案说法工作。双方分歧较大,无法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决定择日再次进行调解。

代表委员、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法庭改变坐堂问案的传统模式,运用背包法庭进行巡回审判,对化解家庭矛盾做好法制宣传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为有效化解涉家事纠纷,舒城县法院充分运用背包法庭等科技设备,将审判法庭搬到搬到农家庭院、田间地头,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困难救助、矛盾调处等工作,倡导向上向善的家庭道德文明新风尚,着力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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