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曹良喜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舒城县评审委员会暨见义勇为基金会一届四次理事会,讨论审议今年我县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这对于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集中表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今天讨论的8位,就是其中的代表。
他们虽然来自不同地方、不同行业,身份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但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和危险,都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就是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他们用舍己为人的无私爱心展现了人间大爱,用舍生取义的英雄壮举诠释了人生最美价值,是当之无愧的社会楷模。
见义勇为作为一种精神、一种风尚、一种向导,无疑需要大力倡导。下面,我就全县的见义勇为工作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创新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型。特别要注重利用身边普通人的英雄行为教育感染他人,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导,真正在全县形成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良好氛围。在抓好现有典型宣传的同时,注意培养和挖掘新的典型,不断扩大见义勇为的社会影响力。做到网上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
二、多措并举,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坚持集中表彰奖励与及时表彰奖励相结合,做到发现一个,确认一个,确保不惜奖,不漏奖,充分调动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见义勇为的积极性。可以结合县公安机关开展的各类活动和防控体系建设,拓展见义勇为工作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强见义勇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关爱英雄,建立权益保护机制
见义勇为人员是代表社会正义的标杆和楷模,是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平民英雄”。权益保护工作则是让见义勇为人员最有获得感的一项工作。要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入户走访慰问,做到经常联系与不定期走访相结合。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困难和诉求,要积极出主意、想办法,给予帮助,增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家属的荣誉获得感,营造保护英雄、尊重英雄的浓厚氛围。
四、夯实基础,加强自身建设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基金会的各位理事、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见义勇为各项工作。县见义勇为组织要依照见义勇为《条例》,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业务技能,扎实做好认定表彰、调查走访、跟踪帮扶、组织募捐等基础性工作,积极拓展宣传工作覆盖面,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见义勇为事业的积极性。要建立完善见义勇为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见义勇为基金募集力度与广泛拓展基金募集渠道,为见义勇为表彰奖励、优抚救助等工作提供的财力保障。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积极探索资金安全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用在刀刃上,每一份善心都能体现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