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为纪念“六.五”环境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相关检察职能,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舒城县人民检察院第四、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干警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摆展台、拉横幅、发传单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环保知识,并介绍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职能,现场为群众解答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及司法求助等法律问题。
近年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持续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先后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以“检察蓝”守护蓝天绿水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