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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对黄某某等人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浏览次数:5274作者: 舒城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6-19

6月15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的被告人黄某某等人涉恶案件提起公诉。该案由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侦查终结,经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于2020年5月15日以黄某某等9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移送舒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黄某某、顾某(已死亡)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合肥市黄某某经营的XXXX警犬繁殖基地内(以下简称“合肥狗场”)及周边区域长期开设赌场敛财。在赌场发展过程中,为维持赌场的稳定性、秩序性、安全性,树立非法权威,黄某某、顾某以高额固定工资先后招募被告人鲍某、王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吴某某及王某、李某、吴某某(3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在赌场内从事管理、“抽头”、接送、护场、望风等事务,分工明确,逐步形成了以黄某某为首要分子、以王某、鲍某、王某某为骨干成员,以张某某、杨某、王某、郑某、王某某、高某、袁某某、苑某某(张某某等8人均另案处理)为一般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授取非法利益、确定强势地位、维护非法权威,长期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以赌养恶、以恶护赌,并相继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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