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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浏览次数:31362作者: 舒城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9-27

2020年9月25日,六安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舒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派员出席庭审。

公益诉讼被告孔某、贾某分别通过自行收集、他人提供等方式非法获取舒城县内部分小区业主个人信息一万多条,并有偿出售给县内装修、建材、家具等营业机构,交易个人信息四万五千余条,非法获利一万余元,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孔某、贾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孔某、贾某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图片2.png

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详细地阐明了孔某和贾某的违法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愿意承担民事责任,向社会真诚悔过道歉。本案将择期宣判。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泄露严重威胁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人民群众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需求日趋强烈。舒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运用公益诉讼的“大伞”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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